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全面掌握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内部审计成果有效利用,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近日,中共河南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河南省内部审计资料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要求,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单位均应执行内部审计资料备案制度,同时明确了单位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情况、工作计划、审计文书、审计整改情况、工作总结、内部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等7类内部审计资料的备案程序、方式及时间。
《办法》强调,审计机关应加强对内部审计备案资料的管理与分析研究,将其作为开展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实施日常审计监督和项目审计的重要参考依据。在组织实施审计项目时,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资料备案制度落实情况要纳入审计监督评价范围。
《办法》规定,审计机关可以采取组织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资料备案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内部审计备案资料存在质量问题的单位,审计机关应当督促其及时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