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业大学审计处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经政策和学校规章制度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进行审计监督的党政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维护学校财经秩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经济风险,促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负责起草内部审计制度,制定审计工作计划,开展审计法规宣传,组织审计业务培训,提供审计咨询服务。
三、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四、负责对学校财务预决算、财政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五、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下列经济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1.固定资产投资、使用和管理;
2.货物、服务项目的采购、使用和管理;
3.基建、修缮、装饰、绿化等建设工程项目的预决算;
4.各项专项教育资金、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5.对外合作、投资经营项目的管理和效益;
6.各类经济合同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7.其他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和效益。
六、受学校干部管理部门委托,负责对学校所属单位的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七、负责组织实施专项审计,参与学校重大经济活动、重大建设项目和重要财务制度的调研和决策。
八、负责学校审计信息统计上报及审计档案资料立卷移交工作。
九、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项目立项论证、招标采购和竣工验收等工作。
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内部审计结果运用。
十一、承担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十二、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